中工網訊 近日,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總工會向全區各用人單位發出《弋江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進一步推動集體協商工作,旨在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提示函指出,各用人單位應積極參與集體協商“春季要約”行動,重點圍繞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業技能培訓等事項制定協商計劃,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層級的溝通協商機制,建立靈活的工資分配形式和激勵方式,建立與工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常態化協商懇談機制。弋江區總工會將組織集體協商指導員走進企業開展集體協商指導工作,增強企業和廣大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同時,對程序不規范或協議履行不到位的企業,將聯合勞動監察部門依法督促整改,并通過典型案例通報強化警示作用。
下一步,弋江區總工會將持續深化集體協商工作行動,推動企業與職工共商共建共享,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和諧動力。(李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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