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方建英
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根據法律及財政部、銀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方建英與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方建英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損失賠償權)依法轉讓給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方建英與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者其繼承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項下約定的償付義務或者相應的擔保責任。特此公告
方建英聯系電話:13758236806
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方建英
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附錄:債務情況(截至2023年03月01日)
1、債務人名稱:蘭溪市紅太陽毛巾廠,借款合同編號:33010120120040670、33010120130024435,本金:2182040.81元,欠息:相應利息(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擔保人:蘭溪市紅太陽毛巾廠。2、債務人名稱:浙江雪爾丹實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編號:04345113400066C000、04345113400066C100、45113400066A13044,本金:24858425.04元,欠息:相應利息(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擔保人:保證人干雪明、浙江浙北針紡城有限公司。
注:1、附錄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擔保人的擔保范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合同編號、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2、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2023年03月01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實際計算與欠息金額不一致,以實際計算為準。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并已由杭州飛鴻騰馳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墊付的應由借款人及擔保人負擔的訴訟費、執行費等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準。3、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浙江省象山縣人民法院公告(2023)浙0225破29號
2023年6月28日,本院根據債權人盧清龍的申請,裁定受理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寧波)律師事務所為本案管理人。你(你單位)應在2023年8月12日前,向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訊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月湖金匯小鎮崇教巷17號;聯系人:徐律師、吳律師;電話:19858113886,18652869527)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債務人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依法應承擔相應義務,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負有清算義務的責任人應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管理人移交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毀損、滅失導致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無法清算的,象山勇利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本院定于2023年8月16日14時30分在象山縣人民法院第十審判庭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0日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香河銘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趙連廣:我委受理圍勞人仲案【2023】第047號申請人牛軍與香河縣三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香河銘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趙連廣拖欠工資一案,因向你郵寄拒收,采取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申請書副本、答辯(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期間不計入仲裁期限內。本案定于公告期滿后2023年8月21日上午9時在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行政中心正樓負一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審理。如屆時你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庭審活動,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特此公告。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7月11日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香河銘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趙連廣:我委受理圍勞人仲案【2023】第061申請人孫夢楠等19人與香河縣三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香河銘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趙連廣拖欠工資一案,因向你郵寄拒收,采取其他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申請書副本、答辯(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期間不計入仲裁期限內。本案定于公告期滿后2023年8月21日上午9時在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行政中心正樓負一層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審理。如屆時你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庭審活動,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特此公告。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年7月11日
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382破21號之二
2020年7月9日,本院根據浙江庫希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浙江庫希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現查明:債務人浙江庫希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現有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本院于2023年6月26日裁定宣告浙江庫希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破產。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6日
拍賣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將于2023年8月9日上午9:30在寧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開標室一舉行拍賣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坐落于寧海縣湖東花園、春景花園等7個小區的30套房。具體詳見清單
二、拍賣保證金:10萬元/套。
三、拍賣方式: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不到保留價不成交。
四、標的看樣時間: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8月8日下午4時止自行看樣。
五、報名時間、地點:于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下午4時前到桃源街道金水東路5號《縣政務服務中心》5樓縣產權交易中心511室辦理競買手續。
六、本次拍賣的房屋協助辦理銀行按揭貸款。
七、聯系電話:0574-87890362、13336659966
未盡事宜詳見專場資料
寧波永為拍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登報電話: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