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完善意定監護,助力更多人老有所依
子女不在身邊,空巢、失智失能、獨居老人的權益誰來維護?據10月22日《北京日報》報道,近日,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與北京市老齡協會聯合舉辦老年人權益保護重陽節活動,發布《老年人監護問題研究報告》和《老年人意定監護服務指引》。根據指引,老年人可以通過意定監護將晚年托付給信任的人,以更好地實現老有所依。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意定監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此前,上海一位八旬老人將價值300萬元的房產留給水果攤主,先決條件是老人讓攤主一家當自己的監護人,雙方簽署了《意定監護協議書》并辦理了公證。由此,不少人開始了解意定監護這個法律概念。
細細體味這項制度,不難感受到人與人之間的真摯情誼、互幫互助,以及社會的溫暖和大愛。可以預見,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到來及婚戀價值觀的變化,不少人或將面臨無子女、無人監護的問題,意定監護的需求或將越來越大。
從實踐來看,目前不少意定監護協議當事人一方均為獨居獨身、失獨、孤寡等老年人,且當事人雙方大多并無血緣關系。意定監護優于法定監護,是這一制度的亮點,保障當事人意思自治和自我決定權的優先實現,為一些鰥寡孤獨者尋求監護做兜底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
民政部發布的《2022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2年底,全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萬人,占總人口的19.8%。國家衛健委2021年的數據顯示,我國有4000萬的失能老人。在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老年人照護需求快速增長和家庭結構變遷的現實下,如何讓老年人獨立而不孤獨,可謂一道必答題,需要更多像意定監護制度一樣的法治探索和深耕。
從長遠看,盡管意定監護是一種法律支持、社會參與的良性發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鄉資源為老人提供優質服務,如何為意定監護提供體系化、制度性支撐,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比如,要持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強化公共醫療服務,落實老年人相關補貼等;鼓勵養老組織、社會機構參與意定監護,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和親情撫慰……
期待相關服務指引能夠打破老年人監護短缺的瓶頸,推動老年人意定監護的標準化、規范化運行,助力更多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