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徐玉平(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船寮鎮徐岙村前街5號):本院受理原告彭文飛訴被告徐玉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浙1121民初2810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訴狀副本、證據副本、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提出答辯狀及舉證期限為送達后的15日內,逾期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決定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青田米戀帛服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高湖鎮徐岸工業園區1號301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合家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訴被告青田米戀帛服飾有限公司物業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浙1121民初2638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訴狀副本、證據副本、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提出答辯狀及舉證期限為送達后的15日內,逾期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決定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夏毅軍(浙江省青田縣三溪口街道仁川村平安路30號):本院受理原告黃偉芬與被告夏毅軍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80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民商事訴訟相關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碼告知書、互聯網庭審告知書、訴狀和證據副本和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的答辯及舉證期限為15日,自送達之日起計算。本院決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15時在油竹法庭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劉榮杰(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章旦鄉雙垟村外寮13-1號):本院受理原告陳蘇珍與被告劉榮杰離婚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54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民商事訴訟相關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碼告知書、互聯網庭審告知書、訴狀和證據副本和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的答辯及舉證期限為15日,自送達之日起計算。本院決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時在油竹法庭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張慈美(浙江省青田縣海口鎮望江路26號)、王超(浙江省青田縣高市鄉安慶路13號):本院受理原告石蘇華與被告張慈美、王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2933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民商事訴訟相關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碼告知書、互聯網庭審告知書、訴狀和證據副本和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你的答辯及舉證期限為15日,自送達之日起計算。本院決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邵正民(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山口鎮愛國路77號):本院受理原告伍林志、伍勇平、伍宙、陳布妹與被告吳麗菊、邵正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1414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結算通知書、移送執行風險告知書。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
云南省龍陵縣人民法院公告
張定:本院受理楊金滿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云0523民初62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五日(法定休假日順延)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訴,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公告
閆鵬:本院受理原告印霞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應訴通知、舉證通知、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公告
(2023)蘇1112民初3448號之二
徐長山、上海濱皓實業有限公司、宋自力:上訴人沈中軍對本院(2023)蘇1112民初3448號民事判決書提起上訴。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逾期將依法審理。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公告
李仕剛、米磊、楊芳、羅英: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巴中大秦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四川大建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送達(2024)川1902執異118號裁定書。追加第三人李仕剛、米磊、楊芳、羅英、石寒夫為(2023)川1902執恢1663號案件的被執行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被執行人李仕剛、米磊、羅英、楊芳、石寒夫分別在100萬元、25萬元、100萬元、50萬元、225萬元范圍內向申請執行人巴中大秦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履行(2020)川1902民初5967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公告
南充市高坪區小龍鎮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廠、李剛: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南充市高坪區小龍鎮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廠與被執行人四川奧霖菲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送達(2024)川1902執異131號裁定書。追加第三人熊新兵、李剛為(2019)川1902執901號案件的被執行人。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被執行人熊新兵、李剛分別在3600萬元、400萬元范圍內向申請執行人南充市高坪區小龍鎮宇通水泥制品管道廠履行(2018)川1902民初2115號民事判決確定的給付義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公 告
湖北弘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請人高傳芬與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張勞人仲裁字〔2024〕121號裁決書,自公告期滿30日即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本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工業新區建設大道27號,高端裝備工業園研發中心807室,聯系電話:0719-8525659。
十堰市張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10月25日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
天津創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已經受理張勇與你公司工傷認定申請一案(受理編號:2024274號)。因《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文書無法送達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與我局(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605室,聯系電話:0898-23837209)聯系,并領取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逾期未領取視為送達。如不按時領取,本局將根據有關規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債權轉讓通知書
四川省晟世源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根據我行與威遠盛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我行已將對四川省晟世源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債權(其中:本金30萬元、利息5.6362萬元、其他費用0.6078萬元,合計36.244萬元【截至2024年9月9日】)依法轉讓給威遠盛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包括我行對你公司及擔保人和相關義務人享有上述貸款本息等債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擔保人和相關義務人,請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立即向債權受讓人威遠盛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還款義務。
威遠盛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樂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江分行
2024年10月25日
登報電話: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