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動態】吉林多部門聯合關愛保護流動兒童
《工人日報》(2024年11月01日 06版)
本報訊(記者柳姍姍 彭冰)近日,吉林省民政廳等25部門聯合印發《吉林省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納入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范圍。
據介紹,《方案》制定12條任務舉措和32項服務項目,明確要建立完善多部門工作協調機制,開展摸底排查,完善保障措施,加強關愛服務,填補了民生保障領域的空白,對于健全吉林兒童權益保護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要求民政部門要指導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結合流動兒童及其家庭實際情況開展入戶走訪,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紙質檔案,加大走訪頻次,準確記錄兒童生活保障、家庭監護、就醫就學和關愛服務等情況,及時了解反映和協調解決困難訴求。同時明確,要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等工作,積極推動外來務工人員市民化,落實好戶籍、教育、就業、社保、醫療等各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為外來務工人員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條件和更多幫助。
此外,《方案》還提出,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培育發展兒童福利領域社工人才和服務機構,提高社會認知,擴大社會共識,吸納更多企業、公益慈善組織和愛心人士等參與到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中來。通過設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積極推廣“專業社工+兒童主任”精準關愛工作模式,協同專業社工為基層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賦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