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動態】檢察監督助力追回工人工資
《工人日報》(2023年10月27日 06版)
本報訊 “壓在我們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了地,太感謝了!檢察機關啟動民事檢察監督程序,幫我們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這下工人們的工資有著落了……”日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對貴州省安龍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說。
該檢察院近日辦理的一起拖欠工程款糾紛案獲法院再審改判,再審判決充分采納了再審檢察建議,依法改判支持上述建筑工程公司拿回189萬元被拖欠工程款的請求……原來,該建筑工程公司2016年6月承攬的安龍縣某村民族廣場建設項目及停車場建設項目完成施工后,只收到了363萬余元工程款中的174萬元,用于支付材料等費用。建筑公司多次催促,數十名農民工的勞動報酬因此不能按期支付。2019年,建筑公司將該村訴至該縣法院,但結果卻因所謂約定“不予受理”。
檢察機關通過審查原審卷宗、詢問當事人、前往涉案企業進行取證,終于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梳理清楚。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本案的建設項目位于安龍縣,由此所產生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應由安龍縣人民法院管轄,案涉協議中的約定管轄條款因違反了不動產專屬管轄而無效,遂立即啟動民事檢察監督程序,于2022年12月向安龍縣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該法院于同月采納了再審檢察建議,2023年8月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了原審民事裁定書,同時判令安龍縣某村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剩余工程款189萬余元,被拖欠多年的數十名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終于得到了解決。(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