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花錢保過”的職稱代評一個差評
“職稱代評需要嗎?”“發論文需要嗎?”據10月21日《工人日報》報道,前不久,一年一度的職稱申報開始后,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高業偉接到的職稱代辦推銷電話就沒斷過。他曾在一家教育培訓機構花8000元代評副高級職稱,并留了電話號碼,最終職稱沒評上,機構只退其3200元。
想走職稱代評捷徑卻沒走成,還損失了一筆代辦費——現實中不少勞動者花錢買了教訓,也給有心選擇職稱代評服務者上了一課。
市場上的職稱代評機構,大都宣稱“全程代辦”“破格申報、保通過”“不過保退”等,一副神通廣大、高效靠譜的形象,實際上職稱代評機構天花亂墜的承諾,根本站不住腳。比如,按照職稱申報評審的規范要求,在職工作人員只能通過所在單位的賬號進行申報,由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逐級上報;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則可由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人事代理機構只能報送檔案在該機構的人員的職稱材料;職稱不能異地參評。
據此,市場上職稱代評機構的一些誘人的承諾明顯存在邏輯上的悖論,其中不少都是騙人的噱頭、收割的話術。當申報人催問申報結果時,又對其想方設法進行敷衍,甚至直接拉黑申報人,或關店失聯、卷款跑路。
對申報人來說,選擇職稱代評,輕則損失“代評費”,重則因職稱代評而背上信用污點、付出失信代價。人社部前不久印發的《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的職稱會被撤銷,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可見,選擇職稱代評者,到頭來可能聰明反被聰明誤,落得個“偷雞不成蝕把米”的結局。
因此,必須態度鮮明地給職稱代評一個大大的“差評”。申報人要充分看清其欺騙性、違法性、危害性,摒棄圖省事、走捷徑的想法,規規矩矩準備申報材料、履行申報程序,一旦不慎落入職稱代評陷阱,要積極舉報、維權,向監管部門提供治理線索。市場監管、人社、網信、公安等部門則應進一步健全監管機制,找準執法切入點,嚴肅曝光、查處存在虛假宣傳、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職稱代評機構,同時向有職稱申報需求的勞動者廣泛開展法治宣傳,使其看清職稱代評的侵權套路和風險,增強防范意識。相關網絡平臺則應提高自身篩查、攔截、屏蔽職稱代評違法宣傳信息的能力,堵上一切可能的營銷渠道。
此外,職稱評審規則也需不斷完善、優化,包括加強對評委的培訓、考核和監督,加大對違規評審行為的懲治力度等,確保職稱評審科學、透明、公平、公正,從根源上避免申報人“走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