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市寶安區探索構建解決勞動爭議的“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引題)
“工會調解、司法確認”解維權難題(主題)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劉友婷
一邊是工會調解,一邊司法確認,此舉解決了大多數職工維權成本高、維權周期長等難題。7月18日,深圳市寶安區召開“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現場會,總結寶安區勞動爭議調解實踐經驗,共同推進勞動爭議多元化解工作機制。
作為產業大區,深圳寶安工業體量居全市第一,全區職工有350余萬人。如何實現多元共治、高效解紛?寶安區總工會探索出一條“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的新路子——以石巖街道為試點,協調工會與應急管理辦(勞動管理部分)、人民法庭密切合作,將工會、法院、勞動部門各自的職能優勢擰成合力,打造高效化解矛盾糾紛平臺。
2020年5月,石巖街道率先創建寶安區首個街道級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2022年10月底,寶安區總陸續在其余9個街道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并完善全區所有調解室陣地建設及專業律師配備。去年12月,寶安區總工會制定印發《深圳市寶安區總工會“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實現調解室規范化運作。該管理辦法還規定,要加強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通過崗前培訓、定期輪訓、旁聽庭審、編發案例等方式,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全覆蓋的業務指導。
分類靈活調處是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為勞動糾紛化解按下“快捷鍵”的“妙招”。記者了解到,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由三方機構聯合簽署《關于加強和規范勞動爭議司法確認工作的合作備忘錄》。對于社區、園區、企業工會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雙方有調解意愿的,優先移交工作室處理。通過調解工作前置,充分發揮工會“娘家人”優勢,在進入仲裁和訴訟程序前就將勞動爭議處置在早、化解在小。雙方無調解意愿的,根據案情移交勞動部門處理。
引入司法確認,則是為勞動糾紛化解成果“上保險”。勞動糾紛調解成功后,由工會指導當事人向街道法庭申請進行司法確認,直接賦予調解結果的法律強制執行力。為此,石巖法庭還專門設立了“柳海濤法官司法確認工作室”,以專業化團隊開展司法確認工作,為調解協議的履行上了一份“金保險”。此外,依托深圳市總工會智慧工會平臺和“深i工”微信小程序,寶安區總引導群眾線上遠程調解,將勞動爭議受理方式變線下“跑腿”為線上“快遞”,實現勞動爭議“掌上調解”。
去年至今,寶安全區10個調解室共接受咨詢16009件,參與調解案件3828件,調解成功率70.79%,為職工追回3144.63萬元。通過調確一體、雙管齊下,大大縮短了勞動糾紛化解周期,有效減少了職工群眾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減輕了法院、勞動部門的工作負擔,切實發揮了工會“第一協調人”的作用,真正實現了訴源治理。“在兩年多的創新實踐中,‘工會+勞動+法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立足于將勞動爭議調解程序前置,力爭處置在早、化解在小,將柔性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貫穿于勞動爭議化解全程,有效縮短勞動者維權周期,降低維權成本。”寶安區總工會副主席蔡偉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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