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先生
近日,“廣東交警”發布了一段足以“震驚四座”的交通違法視頻——
一男子在高速路上,邊開著智能駕駛邊睡覺(雙眼緊閉、癱倒在座椅上那種),持續了1個多小時,車超速狂飆了100多公里……天大的幸運是,沒有造成交通事故,只是被記6分、罰款400元。其給出的理由是,太困了,于是打開了智能駕駛。
不過,這份“幸運”顯然不常有。
有報道顯示,最近一段時間,一些駕駛人因為盲目信賴智能駕駛而引發事故的情況逐漸增多——有人疲勞狀態下強撐上高速,開啟自動駕駛功能后便打起瞌睡,最終因自動駕駛系統未能及時識別并規避已經變道的貨車而追尾;有人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后分心,未及時發現車輛方向偏移,慌忙接管時操作不當,直接沖向山體側翻……不久前一起致三人死亡的事故也涉及智能駕駛,引發了極大關注。
(圖源 《青島日報》)
毫無疑問,近年來,我們一直朝著方方面面的產品都更智能、更智慧的方向不斷努力,也在人工智能的可替代性上不斷探索、實驗,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具體到智能駕駛,當然也在逐漸進步。如今,不少機動車已經能夠實現自動跟車,車道、車距保持,有變道車輛或障礙物及時降速、剎車等操作,也可以解放雙腳,實現更輕松、便捷的駕駛,但這是否意味著,人可以完全信賴技術和機器、徹底“大撒把”、任憑四個輪子去“勇闖天涯”呢?
龔先生覺得,這事兒,還不行。
這首先涉及對智能駕駛的認知問題。智能駕駛等于自動駕駛甚至無人駕駛嗎?
按照我國《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汽車智能駕駛共有L0至L5六個級別。L0-L2為輔助駕駛,需人工全程監管;L3-L5逐步實現系統主導;L5為完全無人駕駛。而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的首席專家告訴我們,目前市面銷售的車輛,最高屬于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也就是L2級別。劃重點就是,人們現在能買到、能上路的車,還停留在輔助駕駛這一步,相關技術只能一定程度上減輕駕駛負擔,不能主導駕駛,更何況路況往往是復雜多變的,所以,人依然需要時刻保持注意力,雙手更不應該離開方向盤。
其次涉及一些商家虛假、夸大宣傳的問題。面對上述駕駛人開啟智能駕駛后在高速路上睡覺打呼嚕的“勇猛”操作,龔先生很想問的是,咋就這么不要命?
這種“大撒把”的“自信”很大程度上可能源于商家的推銷和安利。據報道,一些車企在宣傳時,有意無意混淆自動駕駛分級概念,夸大輔助駕駛性能,把自動駕駛輔助功能宣傳成“L2+”“L2.5”甚至“L2.999”。與此同時,12315平臺數據顯示,2024年共接收新能源汽車軟件問題投訴舉報3.5萬件,占投訴舉報總量的22.4%,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為智能輔助系統失靈、中控黑屏、未經消費者同意單方面“鎖電”、篡改或拒絕提供汽車數據、虛假或“超前”宣傳具有遠程智能泊車或自動駕駛功能等。
通過這些報道和數據不難得出一些結論,比如,一些商家的宣傳不可盡信,宣傳是宣傳、功能是功能,中間不能畫等號;機器、技術、系統,等等,出錯的概率并不低,有些錯誤、失誤不會傷及安全和性命,有些就很難說了。
(圖源 新華社)
不少人習慣于把一句話掛在嘴邊——“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言外之意,要有成年人的樣子。能夠拿到駕照、駕駛車輛的,按照法律規定,都是成年人。同樣源自法律的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諸如商家的話能不能全信、機動車的“智能駕駛”功能該如何實驗和掌握、方向盤能不能徹底松開這些問題,成年人應該有更準確、成熟、理性的判斷,絕不能稀里糊涂、盲目樂觀。真出了事,不管是要了自己的命還是別人的命,抑或是傷及公共安全,商家也好、銷售也罷,都不可能替你負責。
交通事故,不管因何而起、責任在誰,只要造成了傷亡,都是一場悲劇,也會給受害者家屬及他們的家庭造成深深的創傷。如果是自己害了自己,或許更令人惋惜。
擁抱新技術、嘗新嘗鮮,當然無可厚非,也是人生可以有的態度,但任何時候,安全都是一條底線,個體的安全、群體的安全、公共安全,都不能“拱手相讓”,而必須“牢牢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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